为加强我校食堂工作的各项管理,促进食堂工作的规范性、安全性、实效性,特签定安全责任书:
一、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
二、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进行操作,禁止各种违法、违规操作。
三、食品加工前应先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原料及原料中的杂物,必须彻底清除,坚决不能使用。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厨房、餐厅的卫生,及时清理打扫并清除食堂垃圾,包括室内外的清扫和餐具的消毒,并做好记录。地面每天打扫完用拖把拖一次,餐具每天清洗完后消毒一次。
五、食堂工作人员每天要做好各项原材料的消耗记录。每月底由会计核对各种原材料的`进、出库量,出现严重不符现象由厨房工作人员负责。
六、食堂工作期间要注意用电、用气等安全方面的问题,如果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七、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拒绝除从业人员外的任何人进入工作间(上级领导及卫生检查人员除外)。
八、食堂工作人员应随时注意自身的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加强安全与卫生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九、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穿工作服进厕所,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与厨房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食堂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把任何食堂物品带出校外。一经检举或查出,扣发当月工资。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总务处的安排,完成各项任务,与教师和学生之间互相尊重,并及时把食堂的情况反馈给总务处,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应直接向总务处或校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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