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人员和外来人员出入,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访客的管理。
3.权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修定及执行的监督,经理核准执行。
3.2保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相关任务,并将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提报至行政部。3.3大门岗执勤保安:对外来访客按流程进行登记,询问需拜访者人员或部门,并征得同意
后方可通行。
4.流程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员工出入公司时,保安员督导公司员工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厂牌。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由行政部处理;
4.1.2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至《来访登记表》,并发放来访证后方可进入;
4.1.3主管(含副主管)级以下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若无放行条,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1.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并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以电话形式向公司副总经理报批,经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由保安先予放行,后补办外出手续;
4.1.5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未安排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放行;
4.1.6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4.1.7保安对员工出入厂,须严格监督检查,并如实、及时地做好登记。
4.1.8公用车辆外出时,需持填写完整并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的《用车申请单》交至保安处,方可放行,保安还需将车辆出入信息填写至《车辆出入登记表》中。
4.2物品进出管理
4.2.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4.2.2无正当手续,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4.2.3员工携带物品(含原纸、废纸、行李、维修物品等)出厂,须出示所属责任部门开具的《物品放行条》,并经保安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物品放行单审批权限对应表,详见附件一;
4.2.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需由前台代收发,前台应及时做好代收发工作,并将信息登记至《信件登记表》中。
5.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5.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5.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5.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5.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5未经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同意接见的来访人员;
5.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6.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6.1携带违禁物品者;
6.2边吃东西边走者;
6.3不正确佩戴厂牌者;
6.4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6.5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6.6已离职者。
7.违纪处理
7.1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私自强行外出的,给予记过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罚;
7.2员工拒不配合保安检查,态度恶劣,漫骂或打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严厉警告、记过、记大过或开除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保安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3保安违反以上规定,擅自放行的,第一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二次给予记大过处罚,第三次给予开除处罚;
7.4保安监守自盗的,一律开除,涉及到刑事案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相关表单:
8.1《来访登记表》
8.2《用车申请单》
8.3《车辆出入登记表》
8.4《物品放行条》
8.5《请假外出单》
8.6《信件登记表》
8.7《物品放行单审批权限对应表》
9.附则
9.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9.2本规定自20xx年6月5号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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