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 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所有萤石矿由乙方承包经营达成如 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承包经营项目(即采矿许可证号 )。
二、合作模式:
甲方以合法、完整的采矿相关手续、土地使用权手续、 现有设备设施投入:乙方以资金、设备、人员、管理等投入, 对矿山进行开采、经营以达到共同盈利的目的。
三、合作期间:
合作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合作期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
四、盈余分配比例、方式:
甲、乙方双方约定:乙方应保证每年的税后纯利润不低 于 万元。收益的税后净利润中,3000万元人民币(叁 仟万元整)以内部分,减除运输费用30元,选厂加工费用 1 20元每吨成本后甲方按55%、乙方按45%的比例进行分 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元万元整),减除每吨150元选厂加工及运输费用成本后甲乙双方按各50%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约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分配周期,获取收益。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 方应得盈余无法按期或按比例分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有权对其所有的矿山的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以保障设备的完好、齐备。若乙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设备损 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 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4、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火工产品,以便矿山的生产经营。 火工产品费用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甲方指令的管
5、甲方保证对乙方承包经营的矿山拥有独立、排他的所有权。保证没有其他任何人对矿山及土地和设备、固定设 施提出所有权的争议主张。
6、甲方保证在双方合作期间,保持矿产开采手续、土地使用手续的合法、完整性。确保不因上述手续的瑕疵被国 家相关部门和其他人追究责任或提出争议。办理和协调矿产 开采手续、土地使用手续等方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做到永久性的协调当地政府及百姓的关系,以保证矿山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双方约定的盈余分配比例定期获取收益。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全面经营管理矿山,自行决定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进行生产施工,并自行承担 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医疗、保险费用。
3、乙方有权自行组织建矿资金和生产物资,但需报甲方备案。
4、乙方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爆炸物品,要履行出(退) 库手续,按数量支取,并就使用和保管爆炸物品出现的问题 或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5、乙方开工前必须组织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报甲方
6、乙方及时办理上岗人员工伤保险,并承担一切费用, 否则若出现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人员进入场地必须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不得违反《治安处罚法》和法律法规,如发生以上 案件,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赔 偿甲方损失。
8、自合作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万(壹佰万元整)作为质量安全保证金。于本协议签订后1日内支付。若本协议履行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并需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甲方应全额退还给乙方。协商时我将井洞打好完工退还给乙方保证金100万(壹佰万元整)。
9、关于生产的所有工程投入的资金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本协议履行期间资金足额到位,否则需就相应的 停工等损失向甲方及相关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工程中所采购的设备及工具等一切物品必须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甲方按财务分类予以做账。
11、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即应投入资金、编制施
六、固定资产使用与维修:
1、乙方在合作期间所发生的甲方所有的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及低值易耗品费用由乙方承担,合作 期满后,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转使 用,设备完好率大于90%,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设备自然损耗或报废,需要更换新设备,则需报甲方 书面认可确认,设备处理的残值归甲方所有。更换设备的资 金由乙方承担,所有权归乙方,待合作期满双方协商作价。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以及废旧物资设备,乙方只有使用管理、维修权利,没有变卖处理、出 租和借用权,否则,需按原值赔偿。
七、财务和业务管理
1、乙方采出矿石必须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开具甲方发票。
2、合作期间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对销售收入进行管控,双方应及时对销售收入进行核算并在扣除成本后及时分 配。
3、乙方扣除加工费、运输费(即共计150元/吨的成本)后,产生的利润,双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盈余分配比例分成。
八、违约责任:
1、如发生矿山产权、采矿手续、土地手续、电力使用、 火工品使用、周边村民的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甲方需积极予 以解决,否则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予补偿。
2、本合同期间,乙方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矿山开采作业,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不可归责于甲 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民事赔偿的全部费用。 但甲方需帮助、协调相关事宜。如造成矿山停产的,由甲、 乙双方共同协调,尽快恢复生产,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共 同承担。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在合作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变化,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并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在乙方接手矿山前的所有债务和未尽事宜,由其自行承担和处理,不得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向甲方实际支付质量安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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