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东莞市长安镇宵边社区东门中路22号F栋三楼工程办公室的场地及公共办公区(靠三楼洗手间旁两个卡位屏风占用面积)其设施[详见附件1(办公设备清单)及相片],在双方自愿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 办公 使用。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 1 年,自 20xx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06 月 31 日止。
三、租金及保证金
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贰仟伍佰伍拾 元整[已包含管理费70元/月,房租1680元/月,办公家具折旧费800元/月(分24个月折旧完成)]。
3.2为确保出租场地及其设施完好以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贰 个月房租共计人民币 伍仟壹佰 元作为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并付清本租约项下其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3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月5日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每迟延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滞纳金且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3.4协议签订当日,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中的3.1和3.2所含之费用。
四、费用承担:
4.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的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2租赁期间的水、电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甲方。
4.3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的场地装修、办公设施的维修及增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4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的场地清洁卫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甲方须按时将办公场地及其设施以本合同约定的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的办公场地(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3非因乙方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臵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4 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办公场地,收回办公场地,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6.2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办公场地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办公场地的固定装臵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乙方对该办公场地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办公场地的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办公场地,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办公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办公场地房屋利益交换。
6.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损毁。
6.6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变更等,必须经甲方程报物业管理公司认可方可进行。
6.7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办公桌、办公椅等固定资产),如有损坏,应及进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应照价赔偿。
6.8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使用该办公场地的公共场地(如:洗手间、楼梯通道),并保证完全遵守甲方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6.9因乙方对该办公场地的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10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办公场地的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解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收回出租办公场地房屋,本合同终止。
甲方扣留乙方已付保证金,乙方付清本租约项下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的租金。
7.1.1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办公场地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7.1.2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天(另有协议除外);
7.1.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办公场地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7.1.4乙方要求提前解约。
7.2甲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支付与乙方已保证金等金额的补偿金,同时退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及未满期约租金,此合同解除。
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在租赁有效期内,如发生不可抗拒或政府征收的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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