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少先队员们:
大家好!
4月是法制教育月,所以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知法守法,保驾安全”。人们常把我们少年儿童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我们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烈日暴晒,因此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我们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邓小平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少先队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但是由于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我们。少先队员的年龄特点决定了我们比较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抢其他同学的东西,甚至敲竹杠,小小年纪,就粘上了一些劣迹。
学校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到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迷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络游戏、上养宠、上装备、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2.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4.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中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所谓“富贵不能淫”,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己的美好未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为我们自己的安全保驾护航,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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