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已经(或将要)获悉甲方保密信息,为了确保乙方履行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
(一)乙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获取的相关业务、技术秘密、图纸、软件、计算机程序(包括自行开发及甲方付费购买的第三方提供的软件和相关资料)、代码、数据库、专利、工业版权等。
(二)乙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获取的交易方面的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资料信息、客户信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人事管理的信息以及重大决策及发展战略。
(三)下述资料和信息除外:
1.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任何主体违反保密义务或侵权所进行的披露。
2。在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责任
乙方除事先已经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外,乙方自与甲方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何时间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负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非事前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工作期间所获悉的保密信息提供、泄露、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无论这种泄密是有偿或无偿的,亦无论是故意或过失。
(二)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协议未规定或规定不明之处,乙方应秉持谨慎、诚信的原则,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尽力维护其于履职期间获悉或持有的任何甲方可能涉密的信息(亦包括甲方持有且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或可能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的机密性。
(三)乙方除应对自身因履职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的必要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负责管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保密资料。
(四)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五)乙方不得取得或接触按其职权或级别不应取得或接触的保密信息。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编制、制作、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手册等均属甲方所有。乙方需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前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及所有副本)交付给甲方,并不得保留上述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复制文件。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包括依赖甲方设备或工作场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除乙方与甲方另行书面约定为乙方独享知识产权外,均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第三方转让。
在双方就此项成果的归属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甲方就使用并进行生产经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八)本协议之约定不妨碍甲方受其他相关法律有关商业秘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之保护。
第三条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属于当然保密期限。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退职,离退职后三年内仍有义务保守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第四条法律责任
(一)乙方应对其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乙方自愿或受他人指使窃取甲方商业秘密为己所用或提供给第三方的,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且无论是否实际获利,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将非法所得交付给甲方,情形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有权任意采取如下措施的任一项或几项:
1.内部处理:扣发工资奖金、给予处分、直至辞退、开除,同时可要求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2.可对乙方提起违约或侵权之诉;
3.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四)因乙方违约或侵权应当赔偿甲方的范围,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同时,还可向乙方追索甲方因乙方泄密行为造成全部损失金额的30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奖励机制
(一)甲方鼓励员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鼓励主动防止和制止泄密、窃密行为。
(二)如乙方举报泄密、窃密行为一经查实并协助甲方挽回损失的,甲方将予以一定经济奖励,并在人事任免及职级晋升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六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对因本协议或者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二)双方当事人就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与劳动合同联合使用,同时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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