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双方: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本工程施工中 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项目责任书的 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德江县观音滩水库工程施工
2.工程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龙泉乡
3.工程内容: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4.安全管理目标: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是乙方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主 要责任人。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3.乙方在签订项目部责任书进场后,应尽快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组建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数量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级兼职 安全员。并将机构及人员名单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5.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置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 文本,并按照规定遵照执行。
6.现场必须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特殊作业人员审证制度。
7.乙方负责施工的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标识标牌设置八牌二 图,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禁止、警示标志等,现场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资料按 DGJ08-903-20__ 规范为标准。
8.乙方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各类安全生产专 项实施方案,并报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报审的方 案等资料留一份在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9.乙方的有关负责人必须认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及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 和要求。各种安全教育均应做好有关的文字记录及保留签到页。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应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季 节变换安全教育、节日前节日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月活动中的安全教 育。并留下各种安全教育的文字记录;施工中乙方应了解和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线 及供电部门报告,采取保护措施。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 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 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13.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 并属乙方 责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经济罚款,对于重大危险源未在限期内 整改的,甲方有权责令该项目暂缓施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 负责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隐患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复查,整改合 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1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乙方应对相应的工种和人员进行有针对 性的安全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有交底内容和交底人签 名,接受交底人也必须全数签名,班组长和班组成员之间不得代为签 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甲方应 检查督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在 使用前对其进行检查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检测。
16.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均应定机、定人、定岗位。大型机械和特 殊作业应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上岗。中小型施工机械须经企业内
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17.电焊机使用前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一次侧和二次 侧电线完好无损。动火前须办理动火申请、指定监护人、作业人员须 持证上岗,并配好灭火机。登高作业时需配置铁制接火斗防止焊渣溅 落。
18.气割作业前应检查氧气、乙炔表具是否完好,减压阀防回火装 置是否完好,红、黑橡胶气管损伤老化程度、气管与钢瓶的连接必须 使用专用轧箍。气割作业时两瓶之间应保持 5m 以上的安全距离。动 火作业申请同电焊作业相同。
19.各种中小型施工机械进场后必须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的机械需 挂验收合格牌,做好电动机械的接地保护、搭设防护雨棚或操作棚, 并填写中小型机械进场检查验收单。
20.现场临时用电应以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 (JGJ46-20__)为标准。使用的各类电箱应为 05 版。
21.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使用与拆除应以行业标准《脚手架搭设验 收技术规范》 (JGJ130-20__)为标准。 22.现场防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 为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23.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不得隐瞒 事故。
24.一般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调查处理,但必须以“四不放过”为 原则。
25.伤亡事故的善后及调查处理由甲乙双方配合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
26.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该项目的安全 生产主要负责人,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该项目还应承担事故 的所有的经济责任;如事故影响到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 扣分或产生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或 撤换工程项目经理的职务。
2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8.本协议自立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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