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甲方)
制作单位: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林改不锈钢宣传栏。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林改公开栏画面及不锈钢架等。
二、制作时限:20xx年5月23日上午11:30前完成。
三、项目总造价为:(详细费用见预算表)
四、人民币(大写): 整
(小写):¥ 元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制作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清活动款;按实际发生活动项目结算。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及要求。
2、负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画面内容审核。
七、乙方责任:
1、负责设计及制作公开栏画面和不锈钢架。
2、根据方案和清单落实项目顺利进展。
八、项目完毕后双方的全部义务、责任同时终止。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顺利完成项目,甲方可以拒付款。
2、项目交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表及相应销售发票,甲方收到后于15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狂风暴雨、山泥倾斜或与相关政策冲突等)造成项目不能顺利进行的,乙方在能力范围协助甲方完成制作或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经济合同裁仲。
十三、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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