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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部门管理制度

2023-04-09 来源:独旅网

  一、总则

  1、销售工作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是联系企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纽带,为了规范销售工作程序,加强销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售前管理

  2.1销售业务员及各销售站点驻站人员,要认真作好市场调研工作,广泛搜集整理市场信息和经济情报,建立和完善销售公司用户档案,每月底出具市场调研报告,以便公司决策层平衡产、销,及时做出有效的市场应对措施。

  2.2销售部长依据市场调研报告,做深层次的市场预测,分析和调研,积极开拓市场,寻找客户和客户进行价格、数量、质量等谈判,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签订正式销售合同作为档案资料和结算依据。

  2.3签订合同应按规定,逐项填写供方单位名称、需方单位名称及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电话号码、地址、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指标、验收方式、定货日期、交货地点、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地点(一般定为我方地点),经济纠纷的解决地点(一般为我方地点)和方式等,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各项不得遗漏,需由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必须进行公证。

  2.4建立销售合同文书的三级审核制度,即销售部、企管部、公司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销售部、财务部、企管部、对方客户分别留存。

  三、产成品的销售与出库

  3.1产成品的销售分为赊销和现款或预付款销售两种形式。

  3.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定产品售价,销售部起草售价(调整)通知,报财务部、销售部执行。

  3.3属于赊销的由销售部长按合同填制赊销申请单(要求明确赊销数量、价格、付款期限、责任人)书面通知开票员、销售核算员,具体操作程序为:

  1)开票员开具发货通知单;

  2)安排送货;

  3)调度员接到发货通知,组织装车;

  4)调度员依据是送货单开具出门证;

  5)提货人持出门证到门岗,门卫核对后予以放行。

  3.4财务部认真核对每日到帐款项,并出具“到款通知书”(明确汇款单位、到款金额),通知销售部、企管部。销售核算员依据到款通知登记往来帐。

  3.5现款或预付款销售需方自提的,具体程序为:

  1)提货人到销售部开票处开具发货通知单;

  2)开票员与销售核算员核对往来帐预付款余额,计算可提货数量后开具发货通知,注明装车限量;

  3)调度员组织装车;

  4)开票员按实际过磅数量重新核算本日提货金额,若提货金额超出预付款帐面余额的、通知保卫人员协助提货人到财务部办理货款补交手续。

  5)销售核算员依据过磅单开具出库单并加盖企管部公章,财务部收款出库单加盖公章、开具发票。

  3.6提货人持加盖有财务部、企管部公章的出库单(出门证联)到门岗,门卫核对无误予以放行。

  3.7现金或预付款销售需我方代办托运的由我方对口业务员代办一切手续,发货程序同上,财务部凭证发票、出库单、代垫运费票结算。

  3.8销售核算员应坚持产品出库手续日清月结,出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存根一联,,提货人一联,财务一联,销售核算员一联(统计联),出门证一联。

  3.9开票员随时与销售核算员取得联系,及时核对往来帐货款余额,认真核对发货数量,严禁超发,否则责任自负。

  3.10负责产品销售,出库及发货的相关部门和岗位必须各司其职,步调一致,认真把关。

  1)开票员,调度员、门岗要求岗不离人。

  2)销售核算员、财务部有关人员要随叫随到。

  3)销售核算员,认真核对往来帐每日出具销售统计报表,月底汇总上报销售部、财务部和公司经理层。

  四、产成品的现场管理

  4.1入库后的产成品及存放场地必须严加管理,责任人为焦场保管员。

  4.2产品存放场地必须每日清理。

  4.3严格执行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没有接到发货通知前,严禁私自安排装车,否则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损失,经济责任自负。

  4.4一切购货车辆,都要按指定地点,指定要求,排队等候,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一切提货人员及等货车辆进入公司生产区后,必须遵守我方的相关规定,违者公司保卫人员有权处罚。

  4.5调度员接到发货通知单后,场地上任何管理人员都不得蓄意刁难或私下通融,否则严惩,对等货时间较长的车辆人员,场地管理人员,业务员要热情、礼貌、耐心的说服解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窗口服务形象,并要妥善安排提货人员进行就餐和休息,严禁提货人员夜间在车辆上休息。

  五、售后用户服务

  5.1销售系统各单位要形成用户定期回访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及时解决和处理用户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等问题,并及时反馈到公司生产部,以便及时协调整改,加强质量控制。

  5.2售后服务分别由各销售部门负责,坚持“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副产品的售后服务由销售科负责。如出现严重问题,则由公司常务副总全权负责处理。

  六、附则

  6.1本制度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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