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梯广告位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暂定期限为半年(年月日—年月)。
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同,合同期满后应续签合同,并乙方需优先与甲方合作。
二、合同价款:一部电梯的广告价为半年元(大写元)共计:共部电梯
三、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乙方需在合同期内维护广告位正常使用,如在乙方小区内发现广告没能正常使用。
乙方需向甲方及时提醒修复。
3、租凭期内、乙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
4、合同期间,电梯内不得出现其他家具经销商的广告
四、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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