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金东区赤松镇上钱村安装一户一表接水工程,根据消防要求,已安装9只消防栓(其中室外消防栓9只)。我申请安装DN100消防用水专用监测表壹只,为了维护管理好消防设施,确保消防用水正常使用,我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1、 内部消防设施用水独立设置,并与生活、生产经营等用水管网断开;
2、 我单位按照《金华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做好消防栓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安好;
3、 平时不随意运用消火栓(火警除外),如自来水公司发现我公司非火警而擅自启用消火栓等设施用水,可按消防用水监测值的50-100倍收取水费;
4、 若需临时使用消火栓等设施取水,我公司会以书面形式向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之后再行使用;
5、 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公司自行负责,自来水公司有权停止供水。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金华市二环北路上线村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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