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激励先进
二、考核基本要求
1、班主任服从学校分工,乐意接受学校班主任工作;
2、班主任思想品德高尚,乐意为学校奉献,为学生服务;
3、班主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劳动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班级管理在同层次班级中成绩突出:班风正,学风浓,成绩好(或者进步明显)。
5、班级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健康积极有益的学生活动;
6、积极做好差生转化工作,班级无重大偶发事件;
三、一票否决规定
1、不遵守国家、学校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班主任,不得参加评选。
2、不遵守国家、学校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针对本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的班级及班主任不得参加评选;
3、有重大偶发事件的班级及班级班主任,不得参加评选;
4、有明显不支持学校工作的班级不得参加评选。
5、初中有流生班级及班主任不得参加评选。
四、考核程序
年级组、德育处考核:在月考核和期终考核基础上根据班级教学质量、常规管理考核、班级形象、巩固率、学生竞赛获奖、德育论文获奖等班级工作实绩(以年级为单位)评选学期3个“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之后送交德育处复审核。
校长室审核:在年级组、德育处考核的基础上,由校长室根据各部门反映的情况和校长平时巡视的情况,对所选班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即批准成为“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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