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公安县——建材经营部
需方:公安县——有限公司
经需方多家询价确定供方为工业区新厂区的管道供应商,供需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供货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 供方提供PE100级给水管材、管件。
2、 质量标准:根据国家颁布的GB/TI3663-20xx的标准执行。
3、 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由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施工地点或仓库。
4、 供货价格、数量、金额表如下:
注:管件按管材总价的9%供货。
5、 付款方式:材料送到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结货款总价的90%,留10%的质量保证金,通水验收1年后结清。
6、 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供方应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如果因质量问题发生质量事故,经确认后,由供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费用。
7、 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3%赔偿。如需方未按期及时付清所欠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应赔偿违约金。
8、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需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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