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欲将企业转让,经与乙方协商,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企业转让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协议如下:
一、 委托事项:
甲方企业(含矿山采矿权)全部资产转让。
二、 委托权限:
1、乙方寻找受让人并与之协商草拟甲方企业转让协议,正式转让合同由甲方签订。
2、甲方将矿山及选厂在内的资产全资转让。
3、转让底价为 元。(不含税)
三、 委托代理费用:
企业转让全部税款扣除之后,剩余金额超出转让底价以上款额为委托代理费用。
四、 委托代理费用支付:
甲方收到买方支付全部款项后3日之内将代理费有付给乙方,逾期付款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委托代理期限:20xx年4月 日至20xx年6月 日。
六、双方权利义务:
1、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可自行处置委托资产,但应提前一星期告知乙方。
2、乙方低于底价转让甲方企业行为无效,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在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间所进行的代理行为、代表甲方行为,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超越委托及委托期间的行为,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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