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赵周,男,汉族1955年9月5日,住浙江省乐清市___。
被申请人:__,男,汉族,住管城区新天地小区____。
请求事项:
依法查封位于管城区__(合同号为__)。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服装辅料的供货加工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为逃避债务,多次找买主出售其拥有的房产,经查被申请人无其他财产。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此致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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