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园区企业服务,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岗位规定
1、全体维修人员必须准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矿工:有事情不能上班(包括星期天休息者)都必须向直属主管请假并获批准后,方可不用上班,违者按违反厂规处理。
2、上岗时不准喝酒,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3、全体维修人员遇到暂时无法维修好的设备必须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解释原因、请求支援:当值维修员厥不能把修不好的故障设备搁置不理、不修、不通知上司及部门负责人,若因此而导致延误生产或意外事故将追究当事人之责任。
3、维修人员要认真填写维修工作单,当日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与上级回报工作,整理好维修工作单上交负责人核查完成情况。
4、维修工作要及时,在接到报修信息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出现重大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维修人员要爱护所用工具、设备、节约材料,坚持领料手续、专料专用,余料、旧料及时上缴,不得私自处理。
6、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维修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对维修人员工作安排。
2、负责对厂区、宿舍所有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安全检察
3、负责机电设别零配件的筹划、申购、验收与保管。
4、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维修员工工作职责
1、负责对厂区、蓝领公寓水路、电路、电话线路的维修、维护与保持。
2、园区所有机电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3、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维修分类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 无偿维修
1、 公共部位维修,是指用户共用的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屋顶、楼板、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垃圾箱、烟道、排气孔道、共用大厅。
2、自用部位维修,是指分户门及其以内的门、窗、屋面、内墙面、地面、非承重隔断墙、阳台、水、电、表及其以内的管线、器具、暖气分户阀门及其以内的管道、暖气片等。
3、自用部位维修一律填写维修工作单,统计维修时需要使用的材料,写好明细上报部门主管负责购买,材料到齐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修,费用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二)、有偿服务管理制度
一、有偿服务应从业主的实际需要出发,保证服务质量,不违反服务规定。
二、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服务属于特约服务范围,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应当收取相应的劳务费、成本费和技术费等,但本着方便租户、为民服务的原则,应当在价格上优惠。
三、按规定对有偿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进行公示,并依据此进行服务收费,客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四、当客户需要提供有偿服务时,接待人员应热情细致、耐心了解客户的信息和服务要求、详细说明服务的流程和收费标准和原则,作好详细记录,避免服务后因收费而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
五、当一时无法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时,应向客户做好解释、并表示歉意,视情况积极为客户联系外来单位进行服务。
六、当无法确定服务费用时,应由维修和项目管理人员配合到现场查看,并向就客户详细说明。
七、服务人员应在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提供有偿服务,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
八、服务人员在提供有偿服务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要求等服务信息,并就服务的注意事项和实施步骤告之客户,征求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自作主张。
九、服务人员在完成服务项目后,应把现场整洁清理干净,并请业主进行验收。
十、经客户验收合格,在有偿服务申请派工单确认签字后,由服务人员依照所列服务费用现场收费。
十一、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开具规定收据,严禁收钱不开票或打白条,所收款项最迟在次日上缴财务部门,不得挪用。
接受红包、礼品,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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