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租赁物
租赁物名称 数量 质量 配套设施 用途 使用方法和性质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日内续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租金: ¥: 。
支付方式与期限: 。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范围及时间: 。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
第七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
第八条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九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 所有。
第十条 租赁期满返还租赁物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
第十一条 出租人违约责任:。
承租人违约责任: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 租 人
出租人: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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