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该房屋租赁期自(xx年xx月号 )起,至( xx年xx月号 ) 日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1个月之前书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xx元(大写叁佰元 整)。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每次交纳 三个月租金共计xx元。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3、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xx个月以上。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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