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成立67周年之际,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内聚人心、外树形象”的目的,学校决定举办以“祝福祖国乘梦起航”为主题的20xx年国庆文艺演出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9月29日晚19:30——21:30
二、地点: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三、活动主题:
祝福祖国,乘梦起航
四、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1、以班级为单位编排、选送1—2个优秀节目报送校团委。
2、节目表演形式为舞蹈、歌曲、情景剧、相声、小品、戏剧、朗诵以及乐器表演等;节目内容要求积极向上,能够表达对祖国成立六十五周年的赞美之情,能反映当代中职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3、节目表演服装、道具由学校出资租用,化妆由团委统一安排,节目伴奏各班自行准备。
六、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31日—9月3日):学生科召开班主任会议具体安排活动事宜,各班根据本班实际情况选报节目,并于9月4日将节目单报团委路珍老师处。
2、第二阶段(排练阶段9月4日—9月21日):各班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认真组织做好节目的排练。
3、第三阶段(彩排演出阶段9月22日—9月29日):团委分别于9月22日、9月25日和9月28日对各班选送节目进行彩排和指导,9月29日在学生活动中心正式演出。
七、活动要求:
1、本次文艺晚会由学生科、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全体班主任、助理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与。
2、班级选送的'节目要做到形式新颖、主题突出、内容充实。
3、对本次晚会节目设立奖项,分别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1个、二等2个、三等3个、优秀奖若干个)。同时,在本次活动中对认真组织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得一、二、三等及优秀奖的班级在月考核中按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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