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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党员学习内容_10月份党员学习材料推荐

2021-03-14 来源:独旅网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从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党支部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的通知》(宜组通〔20xx〕40号)和县组通〔20xx〕72号《关于开展“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决定在全场中开展“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的学习计划,现就有关学习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计划,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础,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为依托,统一主题、统一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各类党组织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推动“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党员意识,促进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

  二、学习时间与形式:

  (一)1月4日议程: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二)2月5日议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三)3月1日议程: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和第一章、第二章(第一条―――第十七条);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四)4月5日议程: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章(第十八条―――第五十三条);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五)5月2日议程: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六)6月2日议程:讨论“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事宜以及困难党员走访慰问事宜和学习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七)7月1日议程:组织收看收听在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和“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以及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八)8月1日议程: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九)9月1日议程:学习《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落干准则》和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十)10月9日议程: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十一)11月1日议程:讨论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法步骤;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

  (十二)12月1日议程: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三、活动方式。

  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学习计划每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确实不能参加的,须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并由党组织确定专人对其联系。外出流动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党支部”,QQ群、微信、短信等平台发送学习通知,告知学习内容、邮寄学习资料,灵活有效地开展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开展“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学习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每月“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学习计划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活动,使组织开展“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学习计划的过程真正转化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的过程,转化为锤炼党性、服务群众的过程,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过程。

  二要统筹推进落实。各党支部要把“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学习计划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起来。要通过统筹活动主题、统一审核计划、派员参加指导、跟踪督查问效等方式,建立起场党委抓统筹指导,党委抓组织推动,党支部抓具体落实的“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学习计划制度运行体系。各党支部要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将本支部各项党内活动纳入“党员学习议事日”活动学习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研究谋划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年初提出全年计划,每月细化具体方案。要建立健全活动台账和资料,及时梳理活动中的意见建议,合理解决党员诉求,活动动态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活动实效。

  党员学习日通知书篇2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以通为先,以用为本”的工作要求,为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增强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发挥作用,现就开展党员干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为全市“党员教育日”活动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应将变动的时间提前告知市远程教育中心。除市远程教育中心组织的活动以外,各乡镇应自行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或按照省、泰州市的统一安排组织活动,保证每月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

  二、学习内容

  市远程教育中心每月上旬负责将本月“党员教育日”学习内容通过兴化远程教育网“本月推荐课件”等途径进行发布。如果当月省或泰州市未统一安排集中学习活动,各乡镇应根据本镇实际需要选择适当学习内容组织学习。

  三、活动组织

  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坚持“党员教育日”学习制度作为完善站点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提高站点利用率的重要手段来抓。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村党组织书记为活动组织责任人,站点管理员为节目播放和活动记载的责任人。要保证村党员干部参学率达到80%以上,村两委会成员参学率达到90%以上。为保证学习效果,村两委会成员应将学习情况记载到学习笔记中,站点管理员应将活动情况记载到远程教育“四簿二册”中。

  四、活动督查

  市远程教育中心将加大对“党员教育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电话问询等形式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督查和整改情况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要强化督查结果的运用,对通报批评的站点,基层党组织不得被推荐为先进党组织,村党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管理员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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