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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材料合同

2023-08-13 来源:独旅网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防水材料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依照双方送货单确定具体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执行。本合同单价包括材料的制造、采购、运输、保险、税金,及货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的费用,还应包括检测、维护、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2、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乙方须随合同向甲方提供用于防水材料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乙方产品满足甲方工程设计图纸上的防水材料的要求和各项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若设计图纸不明确的指标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乙未经使用的全新的防水材料。在防水材料铺装阶段,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技术问题,免费派人指导铺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与材料本身有关的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甲方取得联系,或到达甲方指定的现场。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计量方法:

  乙方同意本合同防水材料采购工程量为设计估量,甲方有权利在工程实施中对招标材料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按实际双方签字确认供货单上合计数量进行结算。

  2、计量单位:KG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及费用 防水材料应具备能够多次搬运、装卸的包装。包装箱外应用不褪色的油漆,按规定印上清楚醒目的包装标志,对无包装的防水材料甲方不予接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标志应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厂址、批量编号、防水材料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商标、生产许可证明号、规格。防水材料在运输中发生的任何情况,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包装费由乙方负担。

  乙方运输货物到甲方施工地点前发生的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

  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供货计划执行。并且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乙方按调整供货计划进行供应。甲方应定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货的有关事宜(包括数量、时间、地点等),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乙方在交货前将生产厂家名称、防水材料名称、批量编号、数量、生产日期、商标、生产许可证号等用传真方式通知甲方。

  2、运输方式:乙方送货,乙方运输货物到甲方施工地点前发生的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到货地点:甲方施工地点(昆明地铁首期工程十标项目施工场地)。

  第五条 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通知,乙方在双方确认计划之后的5天内(或按计划要求的时间)把产品运到甲方施工地点。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当月25日结算,乙方开具税票结算货款,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防水材料送有关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28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验收

  1、甲方有权随时随地对乙方所供材料进行抽检。检测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支付;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由乙方支付。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图纸设计要求及《昆明地铁首期工程防水材料采购技术要求》。

  3、乙方供货中必须按国家规定提供每一个批次合格产品质量保证资料。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在材料检测中,如发生材料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甲方将封存乙方所供批次的材料,并将该材料样品在2天内送至昆明市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复检。复检取样由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参加,复检的检测费用及因此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支付。复检合格,该批次材料可以继续使用,复检不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封存的材料运出施工现场。在材料封存期间,乙方应在3天内按供货计划要求和甲方的通知,提供检测合格产品,不能影响材料供货进度。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规定的送货时间、地点、路线等执行。乙方应对其进入现场的供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2、乙方的所有货物(包括包装)必须为无污染的环保产品,甲方将拒绝任何有污染和危险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退换的,乙方应负责退换,并承担费用。甲方不要求退换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5、如乙方未能根据第四条规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或者未能在3日内换货,乙方应支付甲方该批货物价款3%的违约金。如一方两次以上违约,另一方将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乙方在防水材料检测过程中,无论是按照国家规定对材料每一个批次进行检测,还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检,只要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甲方除将此次货物全部清场并终止合同外,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材料计划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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