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的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以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用心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按照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奖金分配;根据工厂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柳州市总厂除经营班子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只作为工厂分配年终奖金总额的依据,工厂下属各部门需在所分配的奖金总额范围内,制定本部门发放年终奖金的明细分配方案。
第四条工厂下属各部门制定的年终奖金发放方案应兼顾核心员工、普通员工的利益,作到内部的相对公平。
第五条工厂下属各部门制定的发放年终奖金方案需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年终奖金总额的提取及系数的确定
第六条年终奖金提取总额从柳州市总厂每年度利润总额中提取。具体比例视当年工厂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而定。
第七条年终奖金提取数额由工厂经营效绩考核领导小组领导成员讨论决定。
第八条年终奖金系数由经营效绩考核领导小组领导成员讨论确定。
第九条年终奖金系数一般设定为[0,2],如工厂经营效绩突出,也能够大于2.
第十条年终奖金系数是每年工厂年终奖金系数的平均数。
三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第十一条:年终奖金的分配流程
(一)评分阶段
1、由工厂相关部门结合自身状况,依据《人事考核制度》、《质量奖惩条例》、《员工守则》等开展自评,并将结果上报到综合办公室;
2、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自评结果为参考,并依据掌握的各项综合信息为部门打分;
(二)数据分析阶段
1、综合办公室将各部门上报的评分结果汇总,作为工厂年度的经营效绩成绩;
2、综合办公室并依据工厂下属各部门的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依据排序结果进行分档;
3、将分档结果上报到经营效绩考核领导小组领导。
(三)构成方案
1、经营效绩考核领导小组领导最终确定同等档次内工厂下属各部门的不一样级;
2、最后将不一样的年终奖金系数赋予不一样的档次、不一样级的'员工;
四综合办公室的职能
第十二条制定年终奖金总额分配方法
年终奖金总额分配参照以下公式确定:
F(t)=Q(p)×N×M其中:F(t)是本年度年终奖金总额分配总额
Q(p)=∑工厂当年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数/12
N是工厂第12月份的实际在职人数
M是年终奖金系数
第十三条确定工厂分配档次的原则
工厂分配档次参照以下状况执行:
(一)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为三档,第一档成绩为最优;
(二)当年工厂利润为0或者为负数的,务必为第三档;
(三)当年工厂出现否决性指标的,不得列入为第一档;
(四)当年工厂利润下降的,不得列入第一档;
(五)同档次内年终奖金系数允许不一样;
(六)同档次内不一样部门依照财务指标、发展指标、管理指标的得分确定在该档次的级数或降低一个档次,降低档次的部门在新档次内排第一级。
第十四条确定不一样档次的年终奖金系数范围
依据不一样档次的划分,年终奖金系数参照一下范围划分:
第三档[0,0。5]
第二档(0。5,1.5]
第一档{1.5,2]或[2,∞)
第十五条确定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范围
(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刻超过6个月的员工有资格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二)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1、临时工;
2、处于医疗期的员工;
3、企业外聘的专家、顾问;
4、待岗职工;
5、在进行年终奖金分配时处于试用期的员工;
6、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试用期,在本工厂工作不满一个月的社会招聘员工;
7、年终奖金分配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联或非正常离职的员工;
8、年终奖金分配时在企业的实习学生或已经签订双方协议并已经上岗实习的应届毕业生;
9、工厂认为不应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由综合办公室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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