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
二、工作时间约定:
所有机械必须保证每月27天的正常工作时间,3天维修检查时间,若维修时间每超一天,则租金扣一天(按27天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附属油、维修、零配件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负责配备车辆驾驶员,并承担相应工资、生活费用等其它费用。
3、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保险赔偿金及为甲方赔偿)。
4、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结算租赁费用。
5、甲方负责租赁车辆的主油供应,并且承担操作员的住宿。
6、乙方车辆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安排,甲方必须保证提供车辆安全施工条件。
7、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车辆的安全事故责任、违章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期及费用结算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年,从车辆进场签收开始计算租金。(车辆进场时间为:___日)。
2、结算方式:每月底双方进行租金结算,次月号前甲方一次性将此笔租金的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在所有车辆当年退场后3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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