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车方(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简称力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原车主)将白色奇瑞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EF7002456,车架号为LWOAlZAX70115529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为 元。
二、在该车移交前,甲方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及该车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移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附加费及保险费等)。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辆工作状况表示认同和接受。
五、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得要求退车及退还车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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