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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申请书

2022-03-06 来源:独旅网

  申请人:

  住所地:平鲁区陶村乡光明村

  法定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建设标准化养殖专业合作社需要,特此依法向光明村村民委员会、陶村乡人民政府申请复检养殖用荒地60亩(该场地不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基本农田范围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光明村村民,以前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一定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自己的养殖理论体系,并决定开办自己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光明村村委会、陶村乡人民政府、平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检所建立的一座存栏量为300只的猪、羊养殖场。建设完成后可以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岗位,提高部分农民的经济收入,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建立养殖小区,采用低级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动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带动本村乃至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现根据《畜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复检原养殖场用荒地60亩(该场地不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基本农田范围内)地址为:平鲁区陶村乡光明村村西。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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