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长期承接甲方委托的加工制造业务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概述
1.1 乙方长期承接甲方委托的加工制造业务,并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及提供优质的服务。
1.2 乙方为甲方加工制造的产品,不能以任何理由提供给任何人。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无经营销售权,以及产品的技术、专利负有保密责任。
1.3 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协商确定每一笔订单。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定的订单,安排生产加工制造。
二、 产品的订做及定价
2.1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产品应以物美价廉的优势。
2.2 产品的价格以及规格、质量标准等经双方协商、甲方考察后,甲方书面向乙方下达加工制造委托订单。乙方在三日内向甲方确认是否接受,接受的应当盖章返回甲方,以便甲方业务的顺利进行。
2.3 如果其他厂家能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或者更好的质量时,双方协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价格。
三、 产品的来料及成品检验
3.1 在生产制造之前,由甲方提供产品的样品、配件,经乙方制作样品并以书面的样品确认书提交甲方检验,检验合格后双方各执一份确认书和封存样品,按照确认的样品作为依据生产和保证产品的质量。
3.2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物料进行检验。只有合格产品才能上线生产。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与相关负责人联系,并提交书面的通知函和检验报告,由甲方进行判断和安排处理相关事项。如因来料缺陷,影响生产并需要乙方加工处理的,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合理的工时和耗材损失补偿,补偿费用在完工之后,按实际核算在呈报甲方审核后,再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3.3 乙方在生产制造时必须严格管控,按照作业指导书或相关文件进行作业,作好巡检科目记录,保证产品避免作业时造成产品出现问题;在生产制造出现作业问题或产品问题时,乙方不得隐瞒、作假、谎报实情,乙方必须立即与甲方联络上报事件,处理相关事宜,把事件控制在最低损失。如是乙方原因造成的责任,乙方须承担损失责任;反之,如是甲方原因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责任。
3.4 甲方提供的物料,须给予乙方 ______% 比例的制损备品,超出甲方给予制损配品数量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向甲方购买,剩余未使用和损坏的物料,乙方须在完成订单后如数交还甲方。
3.5 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应由甲方给予相关检验标准文件。订单另有约定的,按照订单新约定的文件执行。
3.5 乙方保证,所制作的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符合订单标识记载的技术参数。
四、 包装和运输
4.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包装,贴标识。订单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4.2 交货方式、地点:甲方所在地的仓库,或另有约定的地点。
4.3 输送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 乙方承担运输中货物损失或者损坏的风险。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5.1 双方签订合同后,将以此合同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
5.2 乙方对甲方确认订单以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出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5.3 付款结算方式约定:月结,当月产品月底之前出货,检验合格验收之后,次月初对账完毕无误之后,月底前结清所应付款项;甲乙双方对于付款进度以及结算方式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 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6.1 如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2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深圳市所在地域的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6.3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则合同作废。期满如双方再商定续约。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未尽事宜可在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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