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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2023-09-07 来源:独旅网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及用途:

  2.1 规划咨询

  2.1.1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研究对象的现状、特点、比较优势、外部环境变化和影响的调查分析;

  (2)发展规划思路,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3)实现结构调查的方向和目标,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选择,以及应采取的步骤建议;

  (4)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和生产要素的消耗等影响的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5)投资筹措的方向和途径,以及可行的融资方案的设想;

  (6)发展目标的设想和发展速度预测;

  (7)综合咨询建议。

  2.1.2 提出 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

  以上咨询报告,除由工程咨询单位派出项目组调查编写以外,还要求经工程咨询单位专家评审修改后提出。

  2.2 编制项目建议书

  2.2.1为 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

  (1)拟建项目必要性的论证;

  (2)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现状和前景的概括调查分析;

  (3)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格的论证;

  (4)厂址或建设地点的选择;

  (5)对选定的'资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对可能发展的技术以及技术引进的选择分析;

  (7)鉴别项目对当地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

  (8)投资估算及投资资金构成、筹措的设想。投资估算采用根据历史经验统计方法;

  (9)项目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0)项目的建设时间以及进度安排。

  2.2.2编制项目建议书的附加服务

  2.3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3.1主要内容有:

  (1)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调研,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

  (2)产品市场(或社会需求)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竞争对手现状和发展分析,产品的竞争能力分析和市场营销战略;

  (3)产品(或建设)规模方案的选择;

  (4)工艺技术方案(或建设标准)选择;

  (5)资源、原材料、燃料来源和供应的可能性评价;

  (6)公用设施建设方案;

  (7)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地理位臵、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交通运输,以及水、电、气和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厂址比较和选择意见;

  (8)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

  (9)节约能源、水和土地资源论证和措施;

  (10)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论证及措施;

  (11)生产组织、管理体制、机构定员、人员培训设想;

  (12)编制投资估算,提出资金筹借办法。投资估算按重要部位设计方案估算工程量进行计算;

  (13)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4)综合评价及结论。

  2.3.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加服务

  2.4评估咨询

  2.4.1对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有:

  (1)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项目必要性;

  (2)市场调查和预测;

  (3)建设规模;

  (4)技术方案;

  (5)厂址选择;

  (6)环境影响;

  (7)节约能源、水资源、土地措施;

  (8)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措施;

  (9)投资估算;

  (10)资金筹措方案;

  (11)经济和风险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评价,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优化建议,对项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确建议。

  2.4.2对 项目进行后评估,提出后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与项目原预计的投资和进度发生的偏差及其原因;

  (2)项目原预期市场(或社会需求)、生产(或运营)规模实现情况及分析;

  (3)生产工艺(或建设方案)选择符合要求情况及分析;项目经营效果(财务效果或社会效果)与原预计的出入及其分析;

  (4)原项目评估中的预测与实际发生的出入及其分析;

  (5)项目决策和实施中的主要经验教训,以及项目获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2.5勘察设计咨询

  2.5.1在甲方提供资料基础上,为编制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需要,进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报告。主要内容有:

  (1)工程测量;

  (2)工程地质与岩土勘察;

  (3)水文地质勘察;

  (4)绘制勘测图纸和资料。

  2.5.2在甲方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完成 项目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

  (1)总图运输设计;

  (2)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3)工艺设计;

  (4)非标准设备设计、标准设备清单及规格;

  (5)辅助工程设计;

  (6)公用工程设计;

  (7)总体设计;

  (8)编制设计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废”治理方案。

  在工程实施阶段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底、必要的设计修改或补充、监督贯彻设计意图。当承担设计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时受聘承担项目工程监理任务时,对此类设计修改和补充,可根据合同自行决定授权给其驻地代表。

  2.6工程招标咨询

  2.6.1编制 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2.6.2.对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和投标人选择提出咨询建议。

  2.6.3编制 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拟使用的合同条件;

  (4)工程、设备、材料综合说明、技术规范;

  (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6)工程量清单;

  (7)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加资格清单。

  2.6.4参加投标人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补遗。

  2.6.5参与投标书评审,提出咨询建议。

  2.6.6编制合同协议书。

  2.7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

  2.7.1为实施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配备合格监理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对工程设计中发现的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

  (4)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装。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工序、分项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业,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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