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是教育工作的基层单位,管理是否规范决定着教育事业的成败,为加强对各校的督导,促进各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工作目标。
一、责任目标
1、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计划,并紧紧围绕计划狠抓落实,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2、德育为先,弘扬爱岗敬业,爱校为家,爱生如子,无私奉献正气,开展“两争两创”活动,树师德标兵,营造教育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
3、贯彻《商水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统筹安排教研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推进教学改革,实行新课改。加大对教学的管理,打造教育强校。
4、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改善办学条件,初中、小学年辍学率分别不高于3%和1%,在保持现有图书、仪器等正常管理使用的情况下,继续加大充实配备力度。
5、以素质教育示范性学校创建工作为平台,以督导评估工作为杠杆,打造精品校园。
6、完善校务、财务公开的监督制度,做到校务、财务公开透明,学校无新债务产生。
7、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校长每周五天工作日必须在岗,教师实行坐班制度,严格考勤,业绩考核有章可循,评先晋级公开、公平、公正。
8、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进修培训,完成参培任务。
9、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师生身心健康的发展,上好体育、音乐、美术课、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正常开展两操一课、两周一歌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体育、音乐、美术、艺术方面的比赛。
10、校内无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及乱办补习班现象。
二、约束目标
1、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2、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者,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3、出现乱收费现象者,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4、出现政策规定应不得评为先进集体的其他事情者,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5、奖惩依据商教字【20xx】86号文件执行。
领导单位
中心校
校长:
责任单位
学校:
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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