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学校
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校企文化交流,大力体现企业发展中回报社会、关注教育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及为学生成长构建开放式的教育平台、全面实施学校素质教育,有限公司与学校在长期友好协作的基础上,就建立校企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原则
本着友好协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 合作方式及内容
(一)、校企文化交流
1.甲、乙双方通过定期举办走访、座谈等形式及开展职工体育、文化活动,加深对彼此办学(经营)理念、学校(企业)文化的理解,在活动中深入沟通,强化合作,增进友谊;
2.乙方有义务发挥学校文化的育人功能,为甲方举办各类技能培训、业务进修提供师资、场地等方面支持;校企合作协议书3.乙方有义务利用校园文化活动场馆健全的优势,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积极、主动为甲方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提供支持。
(二)、建立学生实践课程教学基地
1.乙方在甲方建立“学生实践课程教学基地”;甲方在不影响企业常规工作开展的情况下,为学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场地、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2.乙方在前往甲方开展学生社会实践课程教学活动前,应提前2周与甲方联系,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前往开展活动;
3.乙方有责任做好进入教学实践基地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秩序维护工作,指导学生在不影响甲方常规生产的情况下有序进行观摩、学习;
4.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并根据实践活动的需要,为学生开展讲座或举行相关内容的互动交流;
(三)、设立“奖学金”
1. 甲方向乙方捐赠设立“奖学金”;
2.乙方根据与甲方协商制定的《奖学金评选办法》对奖学金进行评选、发放;
3. 甲方有权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4.乙方承诺资金专款专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
5.奖学金发放、管理等详见《“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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