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税号(或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 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负责产品质量,机械部分自出厂之日起12个月内免费维修,但易损件和由于非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四、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整机配套。(附清单)
五、标的物所有权自: 交货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出卖人 所有。
六、交货方式、地点、出卖人厂内交货。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汽车代办托运至 ,运费由买受人承担,含在总价内。
八、检验标谁、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出卖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验收,调试完毕七日内提出质量异议。
九、成套设备的调试:出卖人派技术人员指导调试至设备正常运转。
十、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十一、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出卖人委托代理人仅由 (身份证号: )签署有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打印条款部分不得更改,如有更改则更改部分需加盖出卖人公章后方可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出卖人负责运到买受人工地,卸车由买受人负责。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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