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当事人:
售房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房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售房人和买房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自己在房产卖给乙方。房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二、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并在本协议签章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已全部付清)
三、 此房以后办理房产证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但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及帮助乙方办下该证及其它证件。
四、乙方支付房款后,房屋所有权及一切相关权利均归属乙方享有。该房屋凭买卖合同生效,乙方拥有无限期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房屋遇政府或有关单位拆迁、征用等行为,则拆迁或征用等行为产生的房屋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完全同意,绝无反悔。且日后,办理房屋补偿手续需甲方配合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领取应得经济补偿,甲方不得占有乙方经济利益。本条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订立,本协议的无效,被撤销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继续有效执行。
五、房屋交付乙方前产生的任何债务、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六、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七、甲方保证对乙方没有任何欺诈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房屋没有产权、买卖行为尚未全部完成作为抗辩理由,否定本协议的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涂改均无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以签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违反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合同协议执行。
甲方签名: 甲方子女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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