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我们幼小的心灵“欠账”
常言道:守法朝朝乐,违法日日忧。就是说遵纪守法的人天天都过得快乐,而违法违纪的人天天为自己耽忧。
违法违纪的人耽忧什么呢?在时时耽忧自己的坏事暴露,受到处罚;即使坏事不被发现,也时时遭到良心的谴责。就像生活中欠他人钱款不好受一样,欠债,迟早总是必须要还的。从而给人一种“欠账感”,造成心理压力,时时提醒尽快必须还钱消除这种“欠账”。一个人不遵纪守法,就会在心灵上、道德上欠了“账”,那么心理压力更会成十倍的增长。只要这个人还活着,那心理的“欠账”就会折磨一生。
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找到一本《忏悔录》,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晚年撰写的。他用痛苦而严峻的态度追述:小时候在一位伯爵家当佣人,一次偷拿了一条花色的小丝带。当主人拿获赃物追问他时,卢梭在情急间竟信口将罪责赖到善良诚实的厨房小女佣玛丽身上,使她与卢梭同时被解雇。尽管这是一件除了玛丽之外谁也不知道、也无法辨别的事,但对于卢梭,“这种负担了四十年还压在我的心头,我因此而感到的痛苦不但没有减轻,反而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而加重了。”“这种残酷的回忆,常常使我苦恼,在我苦恼的睡不着觉的时候,便看到了这个可怜的姑娘前来谴责我的罪行,好像这个罪行是昨天才犯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心灵上的“欠账”是非常痛苦的。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积越多,越背越重,又减轻不了,又挥之不去。我们小学生幼小的、洁净的心灵根本就承受不起这种“欠账的重压”和“不良的负重”。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我们每名小学生牢记爷爷提出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基本要求,不用“闯红灯反正就这一次”、“拿别人的铅笔就我一人知道”、“吐痰又不影响什么”之类的借口放任自己,为自己的不良行为开脱。从我做起,从每一天做起,一点一滴遵纪守法,一言一行规范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我们就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耽忧,就不会在心灵上感到“欠账”。我们的生活会越来会好,我们的社会就越来越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