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县卫生局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工作职责
(一)事故控制
1、重大事故控制。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杜绝医疗安全事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死亡人数控制。杜绝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为0,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中毒、触电、危险化学药品管理、项目建设施工事故等。
(二)工作目标
1、认真执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职责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科室随时要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实施“安全文化工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大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各科室主任为安全生产职责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达90%以上。
3、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治。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及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一些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隐患的危险源,要落实监控职责,实施有效监控。
4、安全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发生安全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启动应急预案,并用心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做好评估分析、事故总结工作。及时修订和完善单位内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及精麻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规定。
6、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不租用或乘坐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不公车私用,不私车公用,不驾驶无证照车辆,不无证驾驶车辆,不违章及饮酒驾驶一切车辆,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二、考核办法
年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严格执行各科室负责制和职责追究制。
目标考核单位:卫生院负责人:
目标职责单位:负责人:
二○XX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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