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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堂管理制度

2022-04-01 来源:独旅网

  为保证师生员工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二、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执行“五四”制。

  五、采购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及各种食品原、辅料,渠道正规,采购时须查验各种标识、感官形状,索取供货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或质监局检验报告复印件(肉类索取当日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商印章(红章)。

  六、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不得有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各加工间、库房,区域划分明确,用于食品加工、储存的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储存、加工、经营场所应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室内外环境整洁。

  九、食品加工各工序应明确责任人与责任,层层把关,确保不合格半成品、成品不流入下一工序和进入销售环节。

  十、每餐供应的食品,均需取样,在专用冰箱中留样48小时备查。

  十一、若就餐人员中,有食物中毒症状出现,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报告:阳贵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x56

  2、迅速救治有食物中毒症状者。

  3、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十二、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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