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冬季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86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检查工作要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镇安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20xx)》、《镇安县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20xx)》,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晓红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刘家钊、县林业局长张本智、县公安副政委杨生华任副组长,消防、安监、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商务、广电、林业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秦万和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游艺室、夜总会、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学生宿舍、民工集体宿舍、体育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及车站候车场所。
2.重要机构: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金融、通讯、电力等重要部门。
3.火灾危险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4.元旦、春节、元宵节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场所。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
6.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
(1)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性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事故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4)是否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预案的演练,电气线路安装使用情况。
(5)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等问题;
(6)单位法人、从业人员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每日巡查制度是否建立、落实。
(7)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问题。
2.森林防火
(1)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防火领导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每座山头、每块林地落实到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是否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查宣传资料、标语记录等。调查群众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
(3)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点人的监管。
(4)是否制定预案,进行演练,建立健全火灾扑救长效机制。
(5)是否严查重处森林火灾肇事人员,达到教育、警示、震慑犯罪作用。
(6)各级防火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
四、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本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社区负责本区域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学生宿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治理活动。
(二)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县文体局负责组织旅游景点、网吧、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四)县交通局、镇安火车站、镇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分别分别负责组织开展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五)镇安电力局负责组织开展所属电力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六)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七)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八)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所属运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九)县商务办负责组织各类油、气储存销售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各金融单位、县邮政局负责所属网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一)林特局负责全县冬季森林防火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三个阶段进行:
12月25日。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
20xx年2月9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各单位、村庄和社区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2月16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系统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将下派督察组,分别对各乡镇、各直属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察验收。在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冬季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有关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加强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它,对于在治理中发现的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在前几次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行业、各系统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从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冬季防火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干扰、阻挠冬季防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而造成火灾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冬季防火工作。这次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单位的抽查率不得少于80%。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应当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公安派出所要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逐一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抽查,形成公安机关“全警动员、责任明确、多警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农村火灾多发的特点,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针对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城乡结合部、乡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易致灾部位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乡(镇)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3.强化训练,苦练精兵,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消防中队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要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坚持“救人第一”,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官兵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实战演练等冬季训练工作,从难从严,确保常备不懈,有备无虞。对夜间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村民住宅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必须加强第一出动,携带照明、排烟、救生等器材装备及时赶到现场,周密侦察、慎重指挥,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全力控制火势蔓延,严格落实官兵人身防护措施,提高灭火战斗成功率,全力降低火灾损失。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月25日开始,开辟冬季消防大检查宣传专栏,每日黄金时间播放消防宣传片2-3分钟,连续播放15天,以增强社会宣传效果。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工作氛围。使消防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从而提高全社会共同抗御火灾的能力。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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