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代理人):开发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委托方购买受托方开发位于 项目 栋 单元 楼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之房屋,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产权登记、抵押登记、他项权证等相关手续,特委托受托方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抵押登记、他项权证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如下:
一、代理范围: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抵押登记、他项权证相关手续,代缴有关税费,回答登记机关询问事宜,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二、委托期限:办完上述房屋相关登记手续,代缴有关税费以及与该房屋产权登记、抵押登记、他项权证登记有关的其他事项为止。
三、受托方有转委托权。
委托方已将所有信息准确、真实的告知受托方,受托方办理上述事宜时,在上述文件上的签字和所缴纳的税费,委托方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方(签字、手印): 受托方(公章):
经办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