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请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在此之前请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招标方式
中标价格
大写:X元(¥ )
工 期
工程质量
建设地点
项目负责人
职称
专业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本中标通知书经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2、本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单位填写,一式四份,招标人一份,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留存一份,招标代理一份,中标单位一份。
3、本中标通知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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