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所签本安全协议书,作为主体合同的首要附件,与主体合同同时签订,并且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查乙方提供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证等。乙方资质证件、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预案等复印件存档。
2、受乙方的请求,协助乙方做好入场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其教育内容是甲方的厂规厂纪、危险源点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等。
3、介绍承包项目作业环境的安全要求,受乙方的请求,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一次性电源设施。
4、甲方借、租或提供给乙方的机具、电气设备、工具,双方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5、按规定程序监督乙方办理动火、断路、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容器内作业等特殊作业许可证。
6、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7、根据厂(场)规、厂(场)纪中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8、必要时,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安全问题。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厂(场)规、厂(场)纪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教育和处罚。
2、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接受甲方审核。
3、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将名单报送甲方。
4、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报送甲方。上岗作业必须持证,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在开工前,要制订施工作业方案,安排作业任务的同时,必须要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作业方案报送甲方。
6、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应对进厂(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在施工作业中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新员工入厂(场)教育,并将教育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8、应根据施工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
9、要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不得私自损坏甲方所提供的作业场所及各类设备、工具的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并同时采取其它方式的安全措施予以弥补,在施工结束后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使用的机械、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之完好。
12、容器内、高处、起重、动土、临时用电、禁火区动火等特殊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向甲方申请办理许可证,制订并落实安保措施。作业中设专人现场监护。
13、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14、产生的垃圾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5、机动车辆在场(厂)院内行驶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慢速行驶,禁火区内行驶必须戴防火帽。
16、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安全协议书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甲方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以上协议于 年 月 日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盖章):
乙方单位公章(盖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施工、承包作业项目:
乙方营业执照号码:
主体合同编号:
乙方安全资质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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