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大豪北坪煤炭有限公司小井尖煤矿:
龙岩市煤管局《关于龙岩市大豪北坪煤炭有限公司小井尖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请示》(龙煤安监〔20xx〕80号)和你矿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材料收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该扩建项目经福建省经贸委批准立项(闽经贸能源〔20xx〕674号),核准生产能力9万吨/年。安全设施设计和变更设计均经我局审查批准(闽煤安监监察〔20xx〕38号、闽煤安监监察〔20xx〕8号)。
矿井建设工程于20xx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经龙岩市煤管局批准自20xx年5月11日起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前,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级别经新罗区煤管局考评分别三级和B级(龙新煤生〔20xx〕8号);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建设经龙岩市煤管局验收合格(龙煤安监〔20xx〕46号、龙煤安监〔20xx〕24号)。20xx年6月,经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对该矿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出具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评价结论为“合格”。
根据《福建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书》(闽煤安监监察〔20xx〕1号)等规定、标准,20xx年7月5日~6日,我局会同省经贸委组织专家对该矿安全设施竣工等进行联合验收。现结合内业检查和现场验收情况,对该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如下:
一、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现场测量等验收方法,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项目中“必备条件、开拓与开采、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系统、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矿山救护保健和安全管理”等10个项目进行现场验收,该矿安全设施施工符合设计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新罗区煤管局组织复核已经整改合格(龙新煤〔20xx〕221号)。综合考评,该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批准+731m主平峒、+565m平硐(排矸、水)、+783m回风井及安全设施竣工,关闭原+829m回风井。但接替采区施工前需另行设计和审批,同时做好煤矿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和勘探工作,为矿井今后生产和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该矿应及时申请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取得相关证照后,方能组织生产。
三、你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xx〕22号)等精神,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和保障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xx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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