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街头涌现不少二轮、三轮及四轮电动车,并凭借轻便、价廉、操作简便等优势,受到部分消费者青睐;但与此同时,一方面这类电动车几乎都没有车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也就没有定期、强制车况检测等硬性规定,电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就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电动汽车驾驶员大多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技能的掌握、交通安全防范、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都相当欠缺,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突穿猛拐、争道抢行、闯信号灯、随意转弯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突出。20xx年以来,菏泽市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达7801起,占事故总数的47.5%,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在此,提醒全市电动车驾驶员朋友:
一、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占道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争道抢行、随意转弯变道等违法行为,各行其道确保安全。
二、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各类电动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同时,该类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范畴以外的区域行驶。驾驶电动四轮轿车必须持有c2以上驾驶证。请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主朋友们从大局和自身安全出发,勿信经销商“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自觉抵制购买或乘坐该类车辆。
三、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法规,积极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维护和谐稳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同时,希望广大电动三轮、四轮车主朋友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和实际行动,积极支持配合这次整治活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亲属和朋友,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全家和谐美满、幸福安康!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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