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对象: 发文部门: 副本呈送: 发文日期:
文 件 号: 紧急程度: 特急紧急一般
标题: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4月4日(即星期四)“清明节”全司放假一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1.工业园各职能部门:总经办、技术监督中心、科技服务公司、人事后勤科、财务中心、工程中心、国际业务部、进出口公司、灯饰销售部、照明销售部。
2.各事业部及非股份公司参照执行,不作统一要求。
二、 注意事项:
1. 原则上,各职能部门放假当天不安排人员加班(公司保安队正常值班),特殊情况值班的于4月3日17:00前提交值班人员名单至人力资源部刘迪军处,考勤备案;
2. 饭堂四楼供餐,管理餐厅暂停一天,需要用餐的同事统一至四楼用餐;
3.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安全“三防”防盗、防火、防事故工作,各级管理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特此通知!
批准: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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