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必备条款
融资租赁是相对复杂的交易方式,周期也比较长,交易过程比较规范,都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融资性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结合在一起有机构成的新型独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对后期的履行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融资租赁合同的几个必备条款。
一、主体条款
根据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确定交易各方的主体,并将其主体信息在融资租赁协议中予以描述。一般而言,对于融资租赁交易,协议主体必定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对于存在担保结构或风险缓释措施,协议主体除了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之外,还涉及抵押方、质押方、承诺方等。
二、定义条款
定义条款是协议中常见的条款,为了行文简洁流畅,融资租赁协议通常在开篇第一条协议中会反复使用的词语或是在协议中需要有特定含义的词语进行定义。在融资租赁的传统交易中,部分定义的语言表述已经基本上固定了。这种模式化的表述是建立在操作的实践基础之上的,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模式化的表述完全不能更改。如果交易中存在特殊情形,应对定义的表述进行相应调整,以适用交易的需要。
三、资金用途条款
资金用途条款是融资租赁合同必备条款,主要内容是:出租人为保证租赁本金用于指定项目上,要求出租人将租赁本金用于其承诺用途,或者有时无法做到逐一细化资金用途,这时可以考虑利用排除法,列明禁止的资金用途。
四、含税条款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一定程度也是结构性融资,在国内进入“营改增”大前提下,如何筹划税务条款显得十分重要,其基本内容为: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相关税种、税率等,并约定相关税费将由何方承担,即在整体融资租赁交易结构的报价中,约定是否已经为含税价格。
五、保险条款
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作为融资载体承担着重要职能,为租赁物投保也是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应有之义,租赁物投保作用可以有效降低租赁物损失和灭失风险,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都形成一定的保护作用。其基本内容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约定保险险种、费率、期限、续保、受益人及保费支付方等内容,如发生意外情况造成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损失的情况下,投保人及其受益人就事故损失的索赔流程、理赔金额等约定。
六、租赁物条款
租赁物是融资租赁交易结构中的核心要素。其基本内容为: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租赁物所有权、维修、保养和租赁物质量问题处理等。
七、违约救济条款
违约救济条款是融资租赁协议中必备的条款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对守约方保护和对违约方惩罚措施的条款。违约条款主要约定两个部分,即如何界定违约情形和违约处置手段。其基本内容为: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双方或单方违约情况,可采用列举情况方式约定,违约情形直接会触发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违约。通常情况下,违约方会向守约方支付一定的违约赔偿金或赋予守约方终止和/或解除合同权利。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也是融资租赁合同必备的条款之一。法律适用主要约定双方选择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使用问题。争议解决机制主要指采用何种法律手段和途径处理争议,一般来说,我们会约定争议双方选择法院诉讼或仲裁庭仲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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