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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的合同范本

2021-04-30 来源:独旅网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 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 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 工程含税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元)。

  3. 施工过程中,甲方因实际需要出现个别项目的调整而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其结算价以承包单价为准作相应调整,如有需要则补签《增加工程补充协议》。

  4. 上述增减之工程量须经甲方工程部监理进行现场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5. 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的施工用料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工程期限

  1. 须在甲方规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并按合同要求交付甲方使用。

  2. 经甲方确认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监理签证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1) 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

  (2) 甲方未能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内交出施工场地。

  (3)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或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

  3. 拖延工期时间超过总工期的10%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负责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经济损失。

  四、施工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进行施工。

  2. 在方案报价书基础上,由乙方提供主要装修材料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3. 乙方要进行严格的施工组织管理,做好各道装修工序的验收和隐蔽工程记录,并将施工和验收记录汇总移交至甲方。

  4. 工程竣工后,乙方要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擦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并负责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按规定外运。

  五、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备料款。

  2. 工程完成80%时,乙方将完成的实物合格工程量上报甲方预算部(该工程量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监理验收签证方为有效),经核实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元)。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齐结算手续后支付余款。留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半年。

  4. 本造价为含税价,实际造价在工程竣工后验收时以实度计算为准。

  5. 甲方通知乙方开单后,乙方须持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收款。

  六、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后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消防规范》及乙方提供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材料样板作为本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 任何工程项目验收评定为不合格者,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返工并确保通过甲方验收,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施工中所用材料的质量、规格、等级等指标均以合同所附的材料清单为准进行验收。

  七、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经优化、认可的整套工程设计施工图。

  2. 甲方负责协调工地上的用水用电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

  3. 甲方负责提供一个合格的施工场地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已查看过甲方所提供的场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乙方进场施工后因场地因素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 甲方驻工地代表:协调工作。

  八、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提供主要装修材料的样板、器材,产品进货时应提交有关质量保证资料,经甲方核检无误后才能进场使用。

  2.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严格按照甲方指定材料样板进行采购、制作与施工。

  3. 乙方进场前按甲方规定到工程部办理水电开通手续,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条款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4. 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工程部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杜绝施工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建筑物所造成的任何损坏,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须为本工程保修半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市质检部门裁定。保修期外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承担修复工作,并酌情收取工料费。

  九、违约责任

  1. 除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的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外,工期每拖延一天,扣罚乙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

  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误及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山市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 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损耗结合地方供应价格,将在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回。

  2. 下列资料为本工程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甲方提交经优化、认可的整套工程设计图。

  (2) 乙方提交经优化、甲方认可的工程项目报价文件(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仍可协商解决。有必要时可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4.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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