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方双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
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于办法结算;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没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地竣t212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甲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归乙方,百分之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项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___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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