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保村内环境整洁,村民出行方便,经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重新组建清洁队伍。清扫卫生实行包干制度,由村委制定清洁人员的卫生职责及清洁范围,并要求清扫人员尽职尽责搞好村内的卫生工作。清洁人员的工作范围及职责如下:
1、村内的卫生清扫统一划分区域,即村庄正常居住区加养殖区。确保村内所有道路(米路)整洁,雨后要及时填平坑洼,所需土方由村集体提供;不准有垃圾等任何物体放到路面上或水沟里,所有路面禁止个人种农作物。
2、村内所有的垃圾池,每户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觉投放到垃圾池内,若发现有村民乱倒建筑垃圾的清洁人员应及时通知本户,由其本户将垃圾自行运走,倒入村内统一收集点,由村委会直接开票罚款(300元—500元),拒不缴纳直接纳入往来账。垃圾池内的垃圾清扫人员要保持日清制度。垃圾池由区域清扫人员负责清理。
3、在规定的范围内,清洁人员要确保片内环境卫生整洁公路边要每天清理垃圾袋。
4、有个别户临时建设堆放沙石或农忙季节出现路边晒粮等现象,在指定期限内必须清理干净。
5、清洁人员由村两委成员统一开会研究安排,清洁人员不得自行调换或安排他人代替自己工作。
6、清洁人员的报酬每季度最后一天结算,工作总计:元,由清洁人员按劳分配。
7、考核:每月监督小组每月检查4次,每周检查1次,每发现一次路面垃圾其他堆放物等扣发工资30元,垃圾池内的垃圾没及时日清者发现一次扣发工资30元,若三次出现违规者或因服务态度较差村民不满意的,卫生监督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扣发工资500元,并解聘另选他人。
8、承包期限暂定一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清洁人员的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负责,如发生意外村集体不承任何责任。以上协议一式二份,村委和清洁人员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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