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其身正不令而行,身教重于言教。”领导干部能否严以律己,不仅是个人修养的小事,更是关乎宣城发展的大事。
近年来,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和作风建设的持续推进,我市党员干部自我约束的意识在不断加强,党风政风在不断改进,但仍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律己不严的问题。有的目无组织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上级决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自由散漫,不讲规矩,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有的胆大妄为、随心所欲,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有的“娇骄”二气较重,对从严管理干部不适应,不能吃苦,不敢担当。
打铁还需自身硬。严以律己,才能做人立世,也才能干事创业。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纪律,行动上讲规矩。慎初、慎微、慎行,方可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法纪底线。
严以律己,贵在防微杜渐。“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党员干部要从小事、小节做起,从点滴抓起。小事忽视不得、含糊不得、放任不得。小节不保,大节难守。无论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无论是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都要时刻检点自己、自觉约束自己、不断反省自己。
严以律己,重在知行合一。领导干部应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决不能象川剧中的“变脸”,说一套,做一套,想一套,干一套。倘若只把“律己”当做口号、流于形式,难免出现台上台下“两个样”,所言所行“两张皮”的现象。因此,必须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于大小决策部署中,言必行行必果。
严以律己,自律是基础,他律是保障。在强化党员干部自律意识的同时,要不断筑牢法治防火墙,扎紧制度的“篱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举头三尺有纲纪”,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做到有权不“任性”。要习惯于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
严以律己不仅是自我的要求,更是庄严的承诺。我们党员干部只有严以律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紧把关口、坚守底线,真正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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