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购货方): 乙方(销货方):
根据 20xx 年 1 月 19 日招标的结果(中标编号:Swer-1w6),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投标书已明确而合同未规定的内容,以投标书为准;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与乙方投标书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一、合同标的
二、质量及知识产权要求
乙方提供完好、全新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随机技术资料齐全。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具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进口产品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备查)。
甲方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违约责任。
三、交货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 四、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五、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
乙方负责产品正式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包装、仓储、安装、保险等费用)。 包装方式按照原厂出厂原标准,乙方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违约责任。
六、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乙方将产品运输并卸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会同乙方及相关单位在到货后 2 个日历日内共同进行开箱检验。
乙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组成验收小组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和商务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产品质量和安装调试检验标准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最新标准执行,具体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验收中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或型号规格、数量等与送货清单不符、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等情形,乙方应免费更换或补齐,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发生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但不限于如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A.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D.产品到货清单; E.产品保修证明;
七、技术培训
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并免费对甲方 3 人进行 1 天技术培训。
培训的内容及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乙方前来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八、售后服务
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以技术验收合格签字为标准),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 3 年上门保修服务,质保期为 3 年。
质保期内,如果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乙方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保修期后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件费用。
乙方应定期对产品进行预维护保养,以防患于未然。在整个产品运行过程中,乙方帮助甲方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九、付款方式和时间安排
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含税发票给甲方,并支付合同总价0%的质量保证金给甲方
十、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乙方逾期交付产品,应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验收合格后,甲方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依约提供技术服务或单方终止合同,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甲方验收人员在验收时无法肉眼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质量问题、使用后才能发现的问题、专业仪器检测才能发现的问题、假冒产品经原厂或专业部门检测后发现的问题等,甲方有权在质保期内向乙方主张退货或换货,并可主张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瘟疫、地震等。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还不能解决,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协商的结果,并非由甲方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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