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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

2020-04-04 来源:独旅网

  婚前财产协议

  【当事人情况】

  第一条  合同目的描述

  1. 男女双方相知相爱、情投意合,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纠纷,现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信、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的共识下,自愿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归属约定

  1. 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所购买的财产除外,该财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第三条  财产清单

  1.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不动产:【        】

  (2)动产:【        】

  (3)存款:【        】

  (4)有价证券:【        】

  (5)其他财产:【        】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不动产:【        】

  (2)动产:【        】

  (3)存款:【        】

  (4)有价证券:【        】

  (5)其他财产:【        】。

  第四条  婚前赠与

  1. 婚前女方与男方所买床、柜、电风扇等计【        】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条  其它

  1. 婚前财产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争议。

  第六条  财产所有制

  1. 除第【      】条(婚前财产归属)约定以外,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

  2. 1.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财产。

  2.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 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 夫妻双方本着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互相承诺婚后必须尊重孝敬对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赡养父母并必须协助另一方赡养双方父母,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  婚前财产共享

  1. 1.位于【        】市【        】区【        】路【        】小区【        】幢【        】室的房产为【        】方所有,由双方共同使用。

  2.车牌号为【        】的【        】牌小轿车一部为【        】方所有,由双方共同使用。

  第九条  家庭消费

  1. 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婚前债权债务

  1. 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十一条  婚后债权债务

  1. 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第十二条  忠诚条款

  1. 双方结婚后应当对彼此忠诚,不得有婚外性行为等违反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行为。如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应当给予对方补偿人民币【        】元。如因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则应额外给予对方补偿人民币【        】元。

  第十三条  离婚补偿

  1. 1.婚后一年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不能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2.婚后一年至三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五;

  3.婚后三年至六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十;

  4.婚后六年至十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十五;

  5.婚后十年至十五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二十;

  6.因男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而导致女方提出离婚,在按前述五条特别约定分割财产的,女方不得再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7.婚后因女方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男方提出离婚的,女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中百分之,同样男方不得再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8.确因任何一方身体方面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或确因严重性格不合非因一方或双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经双方协议登记离婚或调解离婚的,或结婚十五后离婚的,仍按法律规定分割共同财产,不受本条前述七条特别约定的限制。

  第十四条  其它

  1. 夫妻之间不可做出任何伤害对方的行为,包括精神及肉体层面。绝对不允许发生任何家庭暴力行为。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元。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

  1.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可对本协议增加或删减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条款,可增加在本协议第【        】款之中。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1.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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