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为规范木质隔热防火门的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依法执行以下条款。
一、成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以上总金额约 万元左右,按实际洞口计算,以上单位包括运输、安装、维修、成品保护、税金、利润采保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日期期限:按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制作生产,提供有关有效的验收质量达到消防验收合格,确保验收一次性通过,如果验收不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需方通知供方在15天内送货到工地安装。
四、供方提供正规发票,按税金6%计算。
五、(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包括五金配件、安装等。不包括装饰线条及饰面油漆。
六、计算方式:按洞口尺寸计算。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工地由需方单位及有关人员现场验收,如有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联系电话: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门框到工地安装后付总价30%,门扇到工地安装后再付总价40%,安装完毕后经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至总价的95%,其余5%作为保修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订并盖章后即日生效,供需双方严守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负有违约责任。
十、供方以次充好,材料质量检查不合格或未按约定供货,需方有权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所需产品及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供方所供产品的质量和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 2.因供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经济损失; 3.本合同顺利履行结束。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供需方如有发生纠纷,先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供方: 需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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