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甲方同意将位于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3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第三条 租金
出租房屋的租金为120xx元,乙方交钥匙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产权清晰,无债务、抵押等相关纠纷。
(二)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三)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四)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水、电、物业费、采暖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费用)。
第五条 其他
(一)甲方如因该出租用房的产权、债务、抵押等纠纷,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需和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
(三)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在合同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则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声明,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第六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贰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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